一、主办单位
安康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安康市体育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三、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卫计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市城管局、市创建办、市创文办、安康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安康分公司、电信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安康摄影家协会、各赞助企业
四、技术指导单位
陕西省田径协会
五、赛事运营单位
安康市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六、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6年10月29日上午在安康高新区举行
七、竞赛项目
1、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2、10公里
八、竞赛组别
男子半程马拉松组,女子半程马拉松组、男子10公里组、女子10公里组
九、比赛路线
(待定,赛前择时于官网发布)
十、竞赛办法
(一)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半程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所有参赛选手需在2016年10月29日7:30之前到达起点,按竞赛项目及号码布分类在规定区域内进行集结。8:30鸣枪起跑。
(三)发令: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
(四)比赛计时:
1、本次比赛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净计时)。
2、在竞赛路线中设有计时地毯,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均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地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3、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等参赛物品同时发放,本次比赛提供计时芯片供运动员使用,不收取芯片押金,计时芯片赛后不回收。
(五)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在规定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搭乘沿途的收容车抵达终点。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具体见下表: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 10公里 |
3小时 | 1小时30分 |
(六)存取衣:
参赛选手在起点指定区域按号段寄存衣物,到达终点后,到对应号段区域领取本人衣物。组委会建议选手不要将贵重物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电子产品等),如发生损坏或遗失,一切后果由选手本人承担。
比赛当天在起点,组委会对参赛选手寄存衣将于8:15停止服务,请选手做好时间安排。参赛选手在比赛当日16:00前到终点指定区域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赛后一周内到赛事组委会领取(如需邮寄,产生的费用由选手本人承担)。逾期不领取者,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
(七)医疗救护:
1、组委会在起终点、赛道沿途设立固定医疗站;
2、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
3、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置医疗服务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
(八)有关竞赛的其它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赛前颁发的《参赛指南》(在赛前领取竞赛物品时发放)。
十一、参赛办法
(一)参赛选手年龄要求:
1、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8周岁以上(1998年当年以前出生);
2、10公里项目年龄限14周岁以上(2002年当年以前出生);
注意事项: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加比赛,在赛前领取参赛物品时,须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现场签署参赛免责声明,方可领取参赛物品并参加比赛。
(二)参赛选手身体状况要求:
马拉松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跑步锻炼的基础。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比赛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妊娠妇女;
8、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启动时间:2016年9月18日8:00。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18:00。
3、半程马拉松项目限报4000人,10公里项目限报5000人,报满即止。
4、登录安马报名模块ankangtiyu.com/mls完成注册并进行在线报名。
5、搜索安体产业微信服务号ankangtiyu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6、组委会现场报名地址:
安康市体育运动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康市体育场
电话:0915-3093290
确实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参赛选手,委托他人报名需有参赛者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委托书上签名。
7、团队报名咨询
服务热线:0915-3093282(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8:00);
电子邮箱:3201432144@qq.com
安马微信号:ankangtiyu
8、赛前组委会将通知选手登录赛事官方网站查询参赛号码。
9、参赛物品领取:
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参赛物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赛前在官网发布。
(四)报名费
1、半程马拉松项目100元人民币/人;10公里项目50元人民币/人;
2、组委会确认获得参赛资格的选手,报名费将不予返还。
十二、奖励办法
(三)半程马拉松项目及10公里项目男女前十二名选手现场分别颁发奖金、奖牌和证书。
(四)比赛成绩赛后将于官网公布,选手可在官网下载及打印证书,证书包括分枪声成绩、净计时成绩等。若缺少任何一个感应计时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
(五)在关门时间内完赛者,凭本人有效号码布领取完赛物品和完赛奖牌。
(六)凡参加比赛者,赛前均免费发放参赛服、存衣包、号码布以及《参赛指南》。
(七)在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选手可于比赛结束24小时后登录赛事官网查询成绩。
十三、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全程路线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他人替跑;
2、参赛者携带他人计时芯片或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或两枚以上(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4、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返回赛道;
6、没有沿规定线路跑完所报项目的全程,抄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纪念品;
9、私自伪造号码布,使用其他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通过终点领取完赛纪念品;
10、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参赛或转让号码布;
11、出现不文明行为,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的指挥,干扰赛事,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12、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参赛资格和号码布给他人替跑者,报名者和替跑者皆属违规,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保险
本次比赛为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责任自负。
十五、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由陕西省田径协会负责选派。
本规程解释权属于竞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