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马拉松运动产业发展规划》精神,大力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增强人民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服务和助推四川体育产业的发展,特推出四川省自创“跑遍四川”马拉松系列品牌赛事。团体对抗赛竞赛规程如下:
一、竞赛项目与组别
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1.跑团团体对抗赛,设置50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由20人组成,共1000人;
2.城市团体对抗赛,设置21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由15人组成,共315人。
二、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半程马拉松项目年龄限16岁以上(200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注:参赛选手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按照各项目的年龄规定进行报名;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组委会需要求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免责声明。
(二)参赛资格
参加跑团团体对抗赛的选手由所代表的参赛跑团自行选拔组队;参加城市团体对抗赛的选手须为所代表市(州)的户口,选手参赛时提交二代身份证进行资格审查,否则不能参赛。
(三)团体参赛要求
1.团队名称:
(1)跑团团体对抗赛:选手自由组合,选取一名参赛选手为队长,团队根据跑团名义自行取名,每个团体单位所取的队名不得超出6个汉字(12个英文字符),否则无效;符合取名规则的团队名称还须由赛事组委会予以审定。
(2)城市团体对抗赛:由该市(州)体育相关部门负责组队,选取一名参赛选手为队长,队伍根据代表城市命名。
2.组合要求:
(1)跑团团体对抗赛:每个队伍需由20名选手组成(至少2名女性选手),组队成功后成员不能更换。
(2)城市团体对抗赛:每个队伍由15名选手组成(至少1名女性选手),组队成功后成员不能更换。
3.计时办法:采用大会计时办法。
4.完赛要求:
(1)跑团团体对抗赛:赛事当天团队至少有7名(5男+2女)成员须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成比赛且不缺少任何一个分段计时点成绩,则视该团队成绩有效,获得团体赛排名资格。
(2)城市团体对抗赛:赛事当天团队至少有5名(4男+1女)成员须在关门时间内按规定完成比赛且不缺少任何一个分段计时点成绩,则视该团队成绩有效,获得团体赛排名资格。如团队完赛人数不足上述完赛人数要求,则该团队不予参加排名。
5.注意事项:
(1)参加团体对抗赛的选手不影响个人赛的奖项评选;每名选手只能参加城市团体对抗赛或跑团团体对抗赛其中一项,不可重复组队。
(2)参加团体对抗赛的选手报名完成后自行组队,并由队长向组委会提供团队所有选手的报名信息,于12月12日前将团体对抗赛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ls@cdpoint.cn(联系人:赖彬,联系电话:028-85571979),报名后不能更改;
(3)每名参赛选手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组委会将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有虚报行为,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同时取消该团队参加团体对抗赛资格,其他选手将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四)报名办法
根据赛事组委会报名办法执行,报满截止。
三、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办法
1.跑团团体对抗赛以最先7名(5男+2女)到达选手到达终点时间累计相加为团体最终成绩,净计时累计用时少的团体排名靠前,按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前八名;城市团体对抗赛以最先5名(4男+1女)到达选手到达终点时间累计相加为团体最终成绩,净计时累计用时少的团体排名靠前,按排名顺序依次录取前六名;若最终累计成绩相同,则以该队第一到达终点的选手净计时成绩进行比较,净计时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2.跑团团体对抗赛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参赛团体数不足9队,按实际参加队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城市团体对抗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参赛团体数不足7队,按实际参加队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队的项目,取消该比赛项目。
(二)奖励办法
跑团团体对抗赛获得第一名至第八名的团体将分别获得如下表所列的奖金(单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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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团体对抗赛获得第一名至第六名的团体将分别获得如下表所列的奖金(单位:人民币):
/format/png"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font-size: 18px; line-height: 1; font-family: inherit; display: block; height: 144px; left: 0px; position: absolute; top: 0px; width: 882px; opacity: 1; transition: opacity 0.1s ease 0s;">
注: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上述奖金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运动员本人承担,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三)奖金发放
1.现场不颁奖,获得跑团团体和城市团体对抗赛前3名的团队,将在赛后邮寄奖杯;获得跑团团体对抗赛前8名的团队和城市团体对抗赛前6名的团队,将在赛后颁发奖金。
2.现场不发放奖金,获奖团体名单将于赛后三天内在官网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获奖名单无异议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发放奖金;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者,请联系组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相关人员需缴纳500元申诉费,如其举证事实确凿,则退还申诉费。反之,申诉费不退。凡被举报违反竞赛规程和规程相关规定者,经调查取证确认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后面的名次不再递补。
3.比赛将进行兴奋剂检测,如果未通过兴奋剂检测者,取消该运动员的个人名次和团队名次及奖金,后面的名次不再递补。
4.在官网公布获奖名单后,获奖团队须将队长的个人有效银行卡号、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扫描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mls@cdpoint.cn联系人:赖彬,联系电话:028-8557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