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一开始让我写福马日记我是拒绝的,因为天下的马拉松路跑都是一样的,钢筋水泥城市中,在硬梆梆的柏油路上闷头大跑,越快越好。各种路跑日记无外乎就是我是多么有魅力的一个人,全程轻松轻松干进330,是个精英跑者;再不然就我是一个多么有毅力的人,各种风里来雨里去的刻苦锻炼,结果比赛的时候还是各种状况,但最终龇牙咧嘴的坚持跑完了。我才不会写这样的日记的,反正你们知道我是一个既有魅力又有毅力的人就行了。
马拉松比赛是个很有意思的东西,它是唯一能让普通人和专业顶级的运动员同(na)场(qu)竞(dian)技(bei)的比赛,当你气喘吁吁的跑了15公里的时候看到专业运动员已经从折返点回来跑了30公里,让你深深的体会到的有时候人和人的差距比人和狗还大。
赛道是成千上万跑(bing)者(you)的狂欢圣地,你可以近距离的接触到身材火辣、颜值爆表的美女。也可以看到穿着短裙、浓密的腿毛在风中飘扬的爷们。它给你的体验不仅仅是茶余饭后吹牛逼的谈资,更是给你人生经历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让平淡的生活显得不平凡。
而当年过花甲满头白发的老人光着脚丫从你身边呼啸而过,当遇到戴着义肢或坐着轮椅的残疾人,表情坚毅的在赛道上向终点前进时,你会感谢上苍给你了一幅年轻健全的身体,暗下决心珍惜当下。毕竟对比起他们所经历的痛苦来说,你还有什么可抱怨、愁苦的呢?
哦,我无意写一篇鸡汤式的感受,最初跑步就是为了当下买的裤子半年后穿着不会崩裂裤裆,只是没想到跑步回馈给我这么多,身体的,生活的,思想的。借(chao)用(xi)某大神的一句话:随着时间变长,脸皮变老,青年拖成一只老鸟。这时候,就可以欣慰的看着自己比很多混吃等死的年轻人活得更青春,更牛逼,更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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