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体育竞赛和外事管理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天津市田径协会
中奥路跑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地点: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在天津市武清区政府前广场举行。
(二)发令时间:上午8:30。
五、比赛项目
(一)马拉松(42.195公里)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三)迷你马拉松(约5公里)
六、比赛分组
男子马拉松、女子马拉松;男子半程马拉松、女子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
七、比赛路线
(一)马拉松(42.195公里)路线:武清区政府前广场(起点)→沿雍阳西道向西(直行)→(左转)翠亨路→(左转)前进道→(左转)京津公路→(左转)福源道→至新平路口(折返)→福源道(直行)→(右转)京津公路→(右转)前进道→(右转)翠亨路→(右转)雍阳西道→武清区政府前广场 (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路线:武清区政府前广场(起点)→沿雍阳西道向西(直行)→(左转)翠亨路→(左转)前进道→(左转)京津公路→雍阳东道路口(折返)→京津公路(直行)→(右转)前进道→(右转)翠亨路→(右转)雍阳西道→武清区政府前广场 (终点)
(三)迷你马拉松(约5公里)路线:武清区政府前广场(起点)→沿雍阳西道向西(直行)→(左转)翠亨路→强国道口(折返)→(右转)雍阳西道→(右转)泉发路→文化公园西门(终点)
八、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7:10—8:15在指定区域和各竞赛项目起点处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按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起跑先后顺序排列。各区域起点距前方方队10米。
(四)发令与计时: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各项目同时起跑的方法。马拉松(42.195公里)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项目比赛采用感应芯片计时。参赛者必须佩带组委会确认的计时芯片,参赛者须逐一通过每个计时点,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将取消该选手的比赛成绩。计时芯片在赛前与号码布同时发放。
注:迷你马拉松(约5公里)不采用感应芯片计时,不发放感应计时芯片。
(五)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的距离请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
具体关门时间(以发令枪声时间为准):
男 子 | 女 子 | ||||
一 | 一 | 150000 | 2:30:00 (不含)以内 | ||
110000 | 2:11:00 (含)以上 | 110000 | 2:30:00 (含)以上 | ||
二 | 70000 | 二 | 70000 | ||
三 | 30000 | 三 | 30000 | ||
四 | 20000 | 四 | 20000 | ||
五 | 15000 | 五 | 15000 | ||
六 | 12000 | 六 | 12000 | ||
七 | 8000 | 七 | 8000 | ||
八 | 5000 | 八 | 5000 |
2、中国籍选手马拉松(42.195公里)特别奖:对参加马拉松赛的中国籍选手进行单独排名,男子、女子各录取前三名,分别获得特别奖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
名次 | 一 | 二 | 三 |
男子 | 20000 | 10000 | 8000 |
女子 | 20000 | 10000 | 8000 |
注:此奖项如与马拉松奖重叠,按最高一项奖颁发,不累加。
(二)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男子、女子各录取前六名选手,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
名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男子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2000 | 1000 |
女子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2000 | 1000 |
(三)根据中国税法,以上奖金征收20%个人所得税。
(四)迷你马拉松不录取成绩和名次,参赛选手可根据终点计时显示器自行填写成绩证书。成绩证书与参赛物品一同发放。
(五)凡报名参加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的选手,赛前均发放纪念衫、参赛证书;在关门时间内跑完马拉松的选手,均发放浴巾一条、纪念牌一枚。
(六)奖金发放:为确保赛事公开、公正、公平,比赛所有奖项的奖金均不在当天发放(当天只发放成绩证书、奖牌及马拉松前三名选手的奖杯)。所有获奖选手的成绩自9月14日至9月21日在天津国际马拉松官方网站(www.tianjinmarathon.beijing-maratho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组委会将获奖选手实得奖金采取转账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如需要领取现金,请于9月22日、23日到组委会奖金发放处(武清区雍阳西道区行政中心E楼119室)领取。本人领取时,需要出具成绩证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需他人代领,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出具由获奖者本人签署的奖金领取委托书。
为确保奖金及时发放到位,凡获得奖金的选手于比赛当天向组委会竞赛组(候奖区)提供个人身份有效证件、个人详细信息、注册单位(公司)、个人银行账号、2名以上紧急联络人及相关资料邮寄地址等。
若出现违规举报,经查实,将取消相应奖金(奖项空缺),追回该选手的相应证书、奖牌及奖杯,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沿马拉松路线每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二)沿着参赛选手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十二、保险
每位参赛者须自行购买保险,组委会另为每位参赛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险。
十三、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和裁判员
中国田径协会为赛区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部分裁判员,其他裁判员由天津市田径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
十四、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天津国际马拉松组委会。
天津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