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体育局
民盟上海市委员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上海市体育总会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上海青年志愿者协会
上海青年家园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上海特殊关爱基金会
三、支持单位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冠名赞助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五、运营单位
广州高晋市场推广有限公司
六、活动时间与地点
(一)活动时间:2018年11月25日(周日)8:30-14:00,起跑时间9:00
(二)活动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大通音乐谷
七、活动项目
男/女7.8公里个人健康慈善慢跑
八、活动线路
大通音乐谷(起点)→申迪南路→奕欧来→申迪东路→阳光大道环岛→生态园路→香樟路→栾树路→玉兰路→樱花路→香草园→申迪东路→申迪南路→大通音乐谷(终点)
九、活动装备
所有报名选手将获得价值350元的装备包,其中包括一件活动T恤,一罐XS健康饮品,一张价值25元的爱心义卖消费券,一张价值280元的羽毛球体验券,以及一个抽绳背包。
报名成功即可获得幸运刮刮卡,100%中奖;活动当天,现场也举行大抽奖活动。
十、报名办法
(一)年龄
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按照各项目的年龄规定进行报名:
1、年龄限15-70周岁(即1948.11.24-2003.11.24出生)
2、15周岁以下参加需至少有一名法定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陪同(法定代理人须18到70岁之间具有法定监护资格及能力的人)
(二)报名者须身体健康,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选择报名参加。
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报名: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活动日前两周以内患感冒;
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
8、孕妇。
声明:在活动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报名者个人承担责任。活动组委会要求所有报名者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长跑运动,才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路线、补给站等设置不适宜轮椅、婴儿车、轮滑及其他特殊人群的参与,为充分保护您的人身安全,活动组委会有权终止上述人群的资格。
(三)报名办法
报名期间,所有报名者须阅读并同意《免责声明》后按要求如实填写所有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完成相应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1月20日,报名额满提前截止。
2、报名人数限制:5000人,报名额满为止(报名成功状态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3、报名费
(1)每人收取50元报名费。
(2)报名者将获得一张价值25元的爱心义卖卷,可在终点的爱心义卖区域进行消费,该笔费用也将捐给上海慈善基金会,用于帮助特奥融合项目。
4、个人装备领取
请于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1月22日10:00-20:00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到安利上海旗舰体验馆(上海市黄浦区斜土路547号)领取活动装备。
本活动提供代领服务,代领人须提供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②参加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十一、报名须知
(一)参加者须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及活动规则,如有违反,取消活动资格。
(二)跑道上设置了补给站,为参加者提供水和功能饮料等供选手补充体力。
(三)参加者须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及活动规则,如有违反,取消活动资格。
(四)参加者自行解决在本次活动中交通、住宿、通讯、餐饮、停车及其他相关费用。
(五)活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资格并不记成绩:
1、使用虚假个人信息、证明文件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代跑;
2、不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聚众闹事及其他违反体育道德风尚的行为;
3、其他严重违反活动规程及声明的行为。
(六)活动现场没有存包服务,请参加者尽量轻装出席。
(七)活动保险与医疗救护
组委会为所有报名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活动组委会在起终点处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在固定医疗点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医疗救护,参加者有问题可以随时求助。
特别说明:
1、活动组委会在活动期间提供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参加者自理。
2、参加者在活动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它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责任由参加者自负。
3、为了保障生命安全,经活动组委会授权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对明显不能继续的参加者有权中止。
十二、2018年上海城市业余联赛 上海市安利纽崔莱健康慈善慢跑活动联系信息
广州高晋市场推广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普陀区中山北路2438号中瑞商务大厦21A
联系电话:021-33010640-204
十三、风险提示
(一)活动组委会拥有延期或取消活动的权利。
(二)所有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四)本规程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